第二十一章_女主她又穿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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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一章

  玉白县原名罗县,原是离京城约莫两千里的一个偏僻小县城,人口稀少。可自从一位名唤罗玉的匠人烧制出一只通透的白瓷瓶后,一举名闻天下,成为专供皇家御用瓷器的皇商。

  很快罗县成为了闻名天下的瓷器县,人口翻了几番,经济也越发繁荣,久而久之,反倒成了去往京城的必经之县,设立了好几个驿站。

  为了表彰罗玉的贡献,罗县改名为玉白县,而白瓷瓶出窑那日,也成为了玉白县每年庆贺的“玉白节”。

  因着临近“玉白节”,玉白县张灯挂彩,入夜了也是人声鼎沸,好不热闹。

  为了赶上太后寿辰,文鹤书跑死了几匹千里马,终于在第五日赶到了玉白县。

  “爷,客栈已包下,还请下车歇息。”秦梦归还在装模作样看医书时,马车停了下来。她不由得吁了口气。

  这几日为了避免和文鹤书有过多交流,她给她设计了一个虽然失忆,但内心还是忘不了医术的学霸人设,每日起床就捧着从苏凤鸾陪嫁丫鬟芍药那里借来的医书上马车,直到下马车才放下。

  效果却也不错,文鹤书不仅没同她说过只言片语,还极为“体贴”地让侍卫给她买了一摞医书。

  “苏姑娘,再有两日便可到京城,今夜在此留宿,你可以好生歇息一番,连日赶路委屈你了。”文鹤书慢条斯理地理了理袖口,淡淡瞥了秦梦归一眼就率先起身下了车。

  这话听着不对劲啊!

  秦梦归“啪”地合上医书,狐疑地瞧了瞧文鹤书的背影。她总感觉文鹤书没有相信她失忆的说辞,可他为何又不揭穿她呢?

  “小姐,用饭了。”这时芍药从客栈里小跑出来,白皙秀美的脸上满是红晕,“王爷……爷他点了许多您喜爱的菜呢。”

  她喜爱的菜?

  秦梦归眼皮跳了跳,苏凤鸾应该不会喜欢什么奇怪的菜吧……

  半盏茶后,秦梦归面无表情地看着桌上的菜:银花四季豆,银丝菠菜,翡翠豆腐,葱油炒黄豆芽,佛手三丝,珊瑚白菜墩,如意豆腐卷,脆熘豆腐,烩春笋,炒白花藕,青菜炒草菇,鲜菇烧萝卜,洋葱炒蛋,双冬鲜蚕豆。

  数量倒是不少,可全是素菜,连豆腐都有三道。一眼望去,白白的,青青的,完全没有食欲的。

  秦梦归不由得想起狩猎场山洞那次。

  明明很不方便从狩猎场外带东西,可为了她,文景吾还是提了巨大的五层食盒回来,而且全是全是她爱吃的。

  “苏姑娘不喜欢么?”文鹤书眼眸里流光溢彩,用公筷夹了一块如意豆腐卷到秦梦归的盘子里,“听芍药说你从不食荤腥,难怪前几日你只吃馒头。”

  那是怕苏凤鸾弟弟下毒!

  秦梦归在心里悄悄翻了个白眼,她也是想不明白了,虽然文鹤书内心是个狠毒,杀人不眨眼的大魔头,可外表也算是清俊儒雅,干干净净的美男子一枚,怎么对吃的如此不讲究。

  上京路上不是总能遇到用饭的地方,他竟然只带了八个人高马大的壮汉侍卫,除了上阵杀敌,别的一窍不通。而苏凤鸾身为药王谷大小姐,她自然不会蠢到亲自去做饭。偏生芍药也是个娇生惯养的丫鬟,只会蒸馒头,于是生火做饭的重任就落到了苏凤鸾的下人弟弟,钱岳棠身上。

  一心想要置她于死地的人做的饭,她敢吃么!

  “我不记得了,只是真的不喜欢肉呢,闻着恶心……”秦梦归眼圈顿时红了,情真意切地红了。

  对不起啊,亲爱的肉,为了保命,她只能说些违心话了。

  “苏姑娘放心,到京城后,本王定会每日为你备好斋菜。”文鹤书唇角微扬,目光灼灼地瞧着她。

  秦梦归扯了扯嘴角,夹起块藕片放到嘴里,咬牙切齿地嚼着:“谢王爷,您真是大好人。”

  用完饭后,秦梦归捧起茶杯饮茶,余光却时刻注意着客栈外。外面极其热闹,街道上的百姓摩肩接踵,欢声笑语地逛着夜市。若她混入人群逃跑,成功率应该很高吧?

  想着她放下茶杯,把手缩在袖中握紧,修剪圆滑的指甲顿时狠狠嵌入掌心,很快她脸上现出痛苦的神色,额头冒出薄薄的细汗。

  只是她等了许久,文鹤书却似没看到一般,怡然自得地品茶尝点心。

  果然不愧是冷血刽子手!秦梦归暗骂一声,不得不挪了挪手,手就“不小心”碰到了茶杯。

  哐当。

  一声清脆声响后,茶杯在地上摔得四分五裂,文鹤书似才注意到她的异色一般,关怀道:“苏姑娘,你脸色怎如此差?”

  “谢王爷挂念。我没事,我……”秦梦归卷着舌头,虚弱地垂眸道,“许是吃了以前钟爱的饭菜,适才眼前闪过一些破碎的片段,只是很朦胧,我实在看不清……头疼,想不起来……”

  “那苏姑娘早些歇息罢。”文鹤书面色一凝,向一旁候着的芍药柔声道,“扶你家小姐回房。”

  “不用。”秦梦归缓缓摇头,推开芍药的手,起身慢慢走向客栈大门,站在门前道,“这儿太闷,压得人喘不过气。倒是外面,万家灯火,人来人往,很热闹。”

  闻言文鹤书眸子里闪过抹光,但他很快掩了下去,起身走到离秦梦归几步远的位置,轻笑道:“不如咱们也去凑凑‘玉白节’的热闹罢。”

  计划通!

  秦梦归忍住想要跑圈的冲动,微不可察地点了点头:“好。”

  街市上挂满了精致小巧的灯笼,街道两旁摆满了各种瓷器,杯、盘、盒、匝、枕、洗、尊、壶、罐、盆、碗、瓶、炉、等。

  突地,一抹天青色吸引了秦梦归的注意,那是个青釉方花盆,小小一个,特别精致。

  秦梦归不由想起文景吾种的土豆,匠人烧制天青色需等待烟雨季节,那种期盼的心情岂不与文景吾盼望土豆发芽有异曲同工之处?

  不如买来当见面礼送给文景吾吧!

  “苏姑娘喜欢么?”见秦梦归怔怔地瞧着花盆,文鹤书微微挑眉,身后跟着的侍卫就立刻掏钱上前。

  “不不不不必……”秦梦归方才回过神来,忙不迭抢先一步拿出锭银子递给摊贩,“我自己付。老板,麻烦你包一下。”

  付完钱后,秦梦归轻轻吁了口气,之前她没来得及兑银票,还好临行时特意厚着脸皮同鱼莺讨了五两银子,否则她送文景吾的见面礼就是别人花钱买的了。

  且这人还是文鹤书!一个文景吾控!

  想起她穿越到文景吾身上时,文鹤书柔情似水的模样,秦梦归心有戚戚焉地接过包好的花盆,悄悄瞥了他一眼。

  他不会真的是德国/骨科,喜欢文景吾吧?

  “文氏狗贼,拿命来!”

  “拿下狗贼的命替王上报仇!”

  “杀了他!”

  “不要让他跑了!”

  “把他头割下来血/祭!”

  下一瞬,接二连三的暴喝在街市上响起,约莫二三十个身着普通百姓服饰,长着大众脸的刺客把秦梦归他们一行人围了起来。

  人群顿时骚乱起来。秦梦归一愣,下意识偏头道:“王爷,文氏狗贼是你么?”

  “不出意外,应该是。”文鹤书眉毛微挑,唇边溢起一抹冷酷的笑,“一群丧家之犬罢了,杀。”

  他的话音才落,身后的八名侍卫就拔刀冲了上去,把他和秦梦归圈在一个安全区域。

  一时间,张灯结彩的街市上刀光剑影,那些精美的瓷器在混乱中全变成了碎片,到处是哭喊声和尖叫声。

  秦梦归抱紧花盆站在原地,怔怔看着前方的厮杀。

  之前她画过战争漫,那些泛着白光的冷兵器,猩/红浓/稠的血,一具又一具倒下的肉/身,不过是她数位板上冰冷又没有感情的线条。

  她甚至可以一边啃西瓜,或是啃辣条,就能画出好几具死状各不相同的死尸。

  原来互相厮/杀,是那么触目惊心的事。

  “小心!”眼见一把白刃刺到一路上总是笑眯眯给她递馒头的侍卫腹部,秦梦归忍不住惊呼出声。

  那侍卫的腹部不时往外冒血,可他还是笔直站在原位,不让那些刺客靠近文鹤书一步。

  只是很快他就撑不住了,直愣愣地往后一躺,倒在了地上。

  眼见有一名刺客冲进了包围圈,文鹤书面上毫无波澜,手却摸到了袖口,一把寒光闪闪的冰刃随时准备出鞘。

  那把冰刃秦梦归很熟,曾经插在她胸口。她抿了抿唇,突然有了一个大胆的想法。

  下一瞬,在刺客举着刀砍过来时,秦梦归猛地挡到文鹤书身前,那把刀穿过她抱着的花盆,只堪堪刺入她的肩头。

  同一时间,文鹤书的冰刃也刺/入了那人的心口,刺客即时倒地而亡。

  滴答,滴答。

  星星点点的血滴到地面上,秦梦归晃了几晃便倒在了文鹤书怀里,她瞧了瞧怀中碎掉的花盆,眼眸暗了暗,可惜了她给文景吾的见面礼。

  文鹤书总是有着淡淡笑意的眼眸里写满了不可思议,他有些慌乱地搂住秦梦归,有史以来第一次结巴道:“苏苏苏姑娘……你为何……我……我有护甲啊……”

  傻瓜,她当然知道他有护甲,就像文景吾狩猎那次一样。

  秦梦归忍着肩膀的剧痛弱弱地笑了笑,颤抖着抬起手抚上文鹤书有点凉,像牛奶般丝滑的脸上:“因为……王爷是我……未来夫君呐……”

  话音落,她就在文鹤书震惊得发愣的目光中满意地晕了过去。

  Good!计划通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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